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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理大學經濟學系

通識選課注意事項

大一~大三同學,如果選不到通識分類選修的[人文科學]、[社會科學]課程,可以貴系、貴班級未指定的通識必修課程,當作分類選修課程。

舉例:財稅系大二(100學年度入學)指定的通識必修課是[台灣發展史]和[法律與生活],所以,大二財稅系學生可選[思維方法]、[文學與藝術]當作通識分類選修的[人文科學]課程,另可選[社會科學概論]、[民主與人權]當作通識分類選修的[社會科學]課程。

 

p.s.1.法律學系請勿選[法律與生活],其學分數不予承認,請注意。

p.s.2.各系每學年之指定課程會有異動,請參見所附[99~101各學系通識核心指定課程一覽表]。

p.s.3.本學期所開的所有通識核心必修課程([台灣發展史]、[文學與藝術] 、[台灣發展史]、[社會科學概論]、[民主與人權] 、[法律與生活]、[自然科學概論]),全部都可以當作大四同學的通識選修課程來選,請勿錯過選課機會。

         

截至102.9.19.17:00通識核心必修課程空缺人次一覽表

 

課程名稱

通識核心必修(人文科學)

通識核心必修(社會科學)

思維

方法

文學與

藝術

台灣

發展史

社會科學

概論

民主與

人權

法律與

生活

空缺人次

(日間)

13

88

14

42

27

193

空缺人次

(進學)

3

56

21

37

12

48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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